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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仙女湖区维景龙华大酒店四级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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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仙女湖区维景龙华大酒店四级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通知


    我市仙女湖区维景龙华大酒店因对其酒店主体功能进行转型发展改造,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相关规定,其不再具备四星级旅游饭店应有条件。2025年7月25日新余市龙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主动申请退出星级旅游饭店管理,经江西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批准,同意仙女湖区维景龙华大酒店退出旅游星级饭店管理。 

    特此通知。


  新余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