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6-07 08:37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熟悉和掌握各自范围内的保密规定。
2、坚持保密审查制度。对上级下发的秘密文件,须征得上级机关或发文单位同意后方可翻印和扩大发行;在各种宣传报道中引用未公开的数据,须经局领导审核同意。
3、坚持经常性保密教育,自觉遵守保密原则。
⑴、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⑵、不应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⑶、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⑷、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⑸、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⑺、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⑻、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⑼、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电局传达机密事项。
⑽、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4、文件、资料和收发登记、传递、保管、清退、归档、销毁统一归口办公室处理。凡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要及时交办公室签收,需要继续使用时,再按文件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5、送领导和局机关科室、各单位传阅的文件,须在办公室阅读,离开办公室时,应注意随手将文件锁进抽屉。
6、办公室定期清对文件,秘密文件每月核对催归一次,发现下落不明的文件,要立即报告和查找。
7、局机关科室、各单位的所有文件和内部资料统一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印或处理秘密文件、资料。
8、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需要保密的内容,任何人不得对外谈论。